違規改裝可被收回公屋

違規改裝可被收回公屋

【本報訊】安達邨居民稱因廚廁設計不善才拆掉隨屋附送的鋅盆灶台,但有裝修工人爆料指除有住戶清拆設施前違規未有向房署申報,有人甚至涉非法拆掉有隔火能力的廚房門,不但浪費公帑亦增大廈火警風險。房署回應時強調公屋內的甲類設施(如廚房門、主力牆)等不可拆除,房署辦事處職員會於簽訂租約後約60天派員入單位檢查,若有違規拆除或更改,可要求住戶還原設施以確保符合法例要求,故呼籲居民守法。

房署派員突擊檢查

觀塘區議員洪錦鉉稱,據悉部份新入伙公屋住戶抱僥倖心態作違規改裝,若房署人員上門檢查則會藉故拒開門接受調查,做法不可取。據他所知房署會派員突擊檢查新入伙公屋,若發現居民違規甚至違法拆卸室內設施,除要求還原外亦可要求罰款,甚至可對拒遵從還原命令的居民「收回公屋」以作嚴懲。洪提醒居民若他日交回公屋,有責任把違規改裝地方還原,加上已改裝的室內設備房署亦不會負責保養,故他呼籲公屋戶拆掉廚廁物料重新裝修前三思,免浪費金錢及加劇堆填區負擔。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