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鄰居常談買名牌 通風報信糾黨爆公屋富戶 婦獲贈勞力士

聞鄰居常談買名牌 通風報信
糾黨爆公屋富戶 婦獲贈勞力士

【本報訊】小心隔牆有耳!家住公屋的富戶因經常談論買名牌,惹來隔壁靠綜援過活的女鄰居「關注」,獨力撫養一對女兒兼經濟拮据的女鄰居決定通風報信,糾黨爆竊有錢鄰居,偷去一批總值23萬元的財物,包括3隻勞力士錶及3個LV袋,並分得一隻勞力士,變賣獲7,000元,但數日後即被捕。昨日她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爆竊罪,判監20個月。
記者:勞東來

被告王淑琴(46歲)居於將軍澳健明邨,她隔壁的鄰居今年4月19日傍晚返家時,發現有被爆門入屋痕迹,進屋後發現被偷去1部iPad、6件首飾、1隻黑色和2隻金銀色勞力士、2條金頸鏈、3個LV和1個Gucci手袋、1條手鏈、現金7,000元,以及護照和出世紙。警方接報調查,於4月25日拘捕王,她稱有一名男子叫她幫忙偷竊鄰居財物,她因缺錢而答應。
王其後在警誡會面中再透露,該名男子於4月18日問她知不知道有誰富有,她說其隔壁住戶時常談論買名牌產品,男子便相約她爆竊。

認罪判囚20月

翌日約早上11時,王協助男子和兩名不明人士由後門進入大廈,王稱目擊他們用螺絲批爆入鄰居單位。其後男子贈王一隻金銀色勞力士賊贓,價值2.5萬元,王託人變賣手錶獲7,000元。閉路電視拍到王開後門協助兩個人進出大廈。
辯方求情指王於2003年來港,離婚的她需撫養18歲和12歲女兒,大女有做兼職幫補家計,女兒在她被捕後無人照顧。此外王還要照顧內地的七旬父母,老父需做肺部手術,但她只以6,000元綜援為生,她因經濟需要而犯案,現已極之後悔,承諾不再犯法。
法官張天雁將量刑起點定於3年,她指犯案者有4人,失物價值不菲,至今只尋回王變賣的勞力士,這些是加刑因素;惟考慮王的家庭背景,以及她認罪和沒案底,故減刑至入獄20個月。
案件編號:DCCC7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