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自貴州的一對堂兄弟聲稱獲邀來港打工,卻被人帶往西貢一所獨立屋行劫,趁女戶主返家時強行入屋,將女戶主及菲籍女傭綁起,連同屋內一名歲半幼童推入廁所,繼而大肆搜掠約30萬元財物後離去。堂兄弟昨在高院承認搶劫罪,被判囚5年4個月。辯方求情時一度指被告於犯案過程中善待事主,法官陳慶偉即反駁「唔可以用善待喎」,辯方遂謂「我講善待嗰陣係有個引號括住嘅」。
28歲被告魯再發及33歲魯再云於去年12月15日連同另一身份不詳人士在大網仔路雅都花園獨立屋犯案,事後女戶主及菲傭自行鬆綁報警。警方稍後分別在西貢碼頭附近及大網仔路一棵樹上截獲被告。
官指經小心策劃
二人早前曾向法庭表示,現時仍在逃的主謀當日威脅他們合作,否則要他們游泳回內地,惟昨日均撤回有關說法。
陳官指被告等人在內地買刀具及辣椒水等,繼而來港犯案,明顯經小心策劃。
被告另被控非法入境罪,因法例所限,高院未能一併判刑,要交由裁判法院處理,陳官希望控方向律政司反映,能否修例免浪費資源及時間。
案件編號:HCCC248/16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