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津貼中學保良局唐乃勤初中書院(圖)疑向家長濫收費用;該校中一家長黃太向本報投訴,指學期初已為子女繳交1,370元學習及活動費,惟校方上月再向全校發通告,要求家長再為中一學生繳交2,400元的學習及活動收費。黃太質疑校方重複收費涉斂財,亦未有公佈款項使用詳情,怒斥校方「搶錢」。
一刀切補貼其他人
校方辯稱收費符合教育局指引,活動亦通過家教會、商業監管委員會、保良局校董會審批,但黃太批評校方藉此逼學生參與活動,未考慮家長學生的選擇權,又指校方以一刀切方式劃一收費不公,稱學生參與活動不同,活動支出亦不同,現行做法是「以學生補貼另一個學生」。
黃太續稱,校方只收取現金,曾多次索取繳款收據不果,校方僅答應在學生手冊寫上「已收取收費」。校方回覆本報稱,家長現可支票付款,早前做法僅為減低存入支票的行政費;校方又以環保為由,慣常在通告上蓋上「已收款」印章及校印,家長如欲取收據可書面申請。但校方未有回應有關劃一收費等質疑。
■記者葉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