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曾因非禮被判監的66歲私人補習教師,疑重施故技淫辱女生,在上月中到將軍澳上門替一名11歲女童補習時,涉嫌向女童摸胸非禮,女童母親得悉事件後報警。警方經部署後,待前日該名淫師再上門補習時,即場把他拘捕。
記者:劉永明
被捕疑犯姓黃(66歲),消息指他替受害11歲女童補習兩年,主要補數學等學科,案發地點為女童家中。黃早年於師範學院畢業,之後赴加拿大進修,回港後曾在一工業中學任教,至2003年提早退休,離職時為學位教師,其後改當私人補習教師。
黃曾於2010年4月干犯非禮罪,當年他替一名16歲會考女生補習,聲稱對女生萌生愛意,在女生家中補習時假意為對方按摩,卻攬腰及摸胸部非禮,女生受辱後報警。同年6月,黃於粉嶺法院認罪,裁判官斥他佔人便宜及行為匪夷所思,判囚兩個月。
再次上門補習被捕
今次案發於上月16日下午,黃上門到將軍澳重華路一單位替案中的11歲女童補習,當時家中只有外傭與女童在內。有人在補習期間,突然伸手隔着衣衫撫摸女童胸部,之後更欲伸手入女童褲內非禮,但女童立即反抗大叫「唔好」,制止了對方。疑人未能進一步行動,當作完成補習離開。
事後女童疑害怕不敢告之家人,直至8日後(上月24日)才向41歲母親講述受辱經過,母親聞訊大怒,當晚9時許到將軍澳警署報案。警方經調查後作部署,直至前日黃再次上門為女童補習時,埋伏警員即把黃拘捕帶署扣查。案件列非禮,交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城大犯罪學家黎定基指,同類非禮犯即使曾被判刑,重犯可能性亦相當高,往往出獄後一段時間需要懲教署安排作緊密監察,或要他們自願接受社工及心理學家跟進。他直指,這類犯人通常都是人際關係差劣,包括夫婦、父子等關係疏離,他們受心癮影響,加上性衝動,日常尋求生活上刺激,「非禮過女童就係一種刺激,所以佢哋會重複再做」。
黎定基不諱言,他們再從事兒童及教學相關工作是相當危險。黎坦言要避免這類犯人再犯事有一定困難,雖然醫生可處方鎮定劑及荷爾蒙等抑制藥物,但還需透過恢復他們的人際關係入手,抵銷犯罪心癮。
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提醒家長,若安排補習老師上門教學,家中最好有其他人並安排於客廳教學,即使在房間教學亦可打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