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是很愛書店的,那是沒有任何美學品味的愛。尤其冬天,鞋如不夠厚,走在街上腳底板是潮濕的,寒氣從下至上捲起整個人。那時不流行咖啡店,也沒有茶館,能避寒的就是商場和書店。小小人手上有十塊都是巨款,哪會想到去商場。
學校附近有家小書店,一半賣教輔、一半賣閒書。我有錢就會買幾本,自以為取得了打書釘的資格,常常一站就是幾小時。還記得他家門上包了一層軍大衣質地的棉布,打開關上都不容易,但確實把縫隙堵死,一點風也鑽不進來。等鞋乾了,再走兩條街,有家只租不賣的小店。這種店一般只有三類書,言情、武俠、漫畫。我從來只租武俠,除了喜歡,也因為小氣──所有書租一天都要一塊,但金庸古龍一本至少三百頁,瓊瑤最多二百,漫畫就更不必說。
到夏天,擺書攤的人出來了。藍色或綠色移動車檔打開,都是盜版,什麼亂七八糟的都有。有次我口袋只有五塊錢,算來算去僅能買本《叮噹》,但選擇困難不知道要買哪本,又厚着臉皮把每本都看完才決定。一摸口袋,錢卻不見了。後來才知道,專有種偷我們小氣鬼的小偷,五塊十塊也不放過,小孩子也不放過。
野生的書店現在要麼不見,要麼就藏到我不知道的地方去了。搬去大城市,書店和冒險的關係變淡,更多是文化、藝術、設計甚至社交的元素。因着總是打折,去哪家都人多。可出版畢竟是不景氣了,人頭攢動中書店還是一家家倒。偶爾我又覺得還是匱乏的時候單純些,書只是書,是裏面裝着字兒的載體,即便沒有廣告、名人推薦,沒有美麗的店面承載,字兒好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