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投訴舊愛Z向朋友公開他們的私信……
百思不解……誰、誰、誰獲得這份「信任」得悉二人私密話語?
除非心急解碼,將私人對話公開,那非Z風格。
如若屬實,與對方交往定非泛泛,可以托付信任的表表者,可惜,還是被出賣!
愈得信,愈失信,多叫人氣餒?
誰人沒有失落時?
如若屬實,Z不過找個信得過的朋友分享心情,情理還是充裕的。二人能在一起近千日,各走各路除非無情無義,怎會心情零忐忑?
如果真有這種花蝴蝶,請好好戴上眼鏡,看清楚,勿將魚目混珍珠,頂多是名愛情集郵中堅份子。
H勸J披露青葱歲月情史,當中牽涉不同領域、好幾位殿堂級人物……J回應笑、笑、笑之後,還是哈哈哈!
時光流逝,情感洗刷無聲,還需拿出曬命、曝光?
不論當作年青時的糊塗史還是歲月寶盒珍藏心情秘記,總之一人自負盈虧,自己清楚;情憑誰來定錯對?
J未曾感覺過與殿堂人物談情說愛為人生高潮、豐功偉績、浮世光榮錄,他有他得着。
得着什麼?與人無尤。
何必人到兩崖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人生成熟境界出賣舊人?
關鍵還是出賣了自己,多不值得!
形容一些至貼心的事情為「帶着入墳墓」,能將一些屬於自己與當事人起伏跌宕私密帶進墳墓,也是一份「信」,無關愛與不愛,重要完完整整屬於二人共有,值得嚴謹保障。
活在社交網絡世代,無從估計,多少私人空間被出賣?
也非別人錯失,絕大部分為自己沒心沒肺,招搖過市,煩惱自尋。
老話:情憑誰來定錯對?
錯、對?
無需旁人Judge。
緊記:過得了人、過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