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偷拍女童沖涼 航拍機藏罪證

繼父偷拍女童沖涼 航拍機藏罪證

【本報訊】售賣航拍機的五旬店舖東主趁妻子不在家時,兩度偷拍11歲繼女如廁及洗澡,以為能瞞天過海,但他維修顧客航拍機時用載有偷拍片段的記憶卡測試,並將卡遺留機內,顧客發現罪證後報警。店東昨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還柙至下月12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庭上透露,被告被捕後直認偷拍,揚言:「她是我的女兒,我拍她有甚麼問題?」

「我拍她有甚麼問題?」

52歲被告原定昨日就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在粉嶺法院受審,控方新增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的交替控罪後,被告承認交替控罪。
案情透露,一名中四男生於去年6月到被告店舖購買航拍機,但兩個月後航拍機故障,他將航拍機連記憶卡交回被告維修。
男生今年1月取回航拍機,發現記憶卡仍在盒內,但機內多了一張記憶卡。他初時不以為意,直至今年3月一時好奇用電腦看記憶卡,發現內有8段影片,當中兩段影片可見赤裸女孩在浴室如廁及洗澡,他遂報警求助。
兩段影片分別拍於去年10月12日及25日,片長分別3及8分半鐘。首段影片可見11歲的事主赤裸處身淋浴間,鏡頭從下向上拍攝,斷續被放置攝錄機的膠架阻擋,當她步出淋浴間,可清晰看見其私處,她用毛巾抹乾身體,穿衣後離開,被告其後取回攝錄機。
另一段影片可見被告將攝錄機收藏浴室內膠架,事主脫衣如廁,然後淋浴,事後被告取回攝錄機。
警方於今年4月拘捕被告。他警誡下稱「她是我的女兒,我拍她有甚麼問題」,又承認航拍機內的記憶卡屬於他,因突然有偷拍念頭,遂用從二手市場買入的「GoPro」攝錄機偷拍繼女,他沒有與妻子商量,但相信妻子同意他偷拍繼女。
案件編號:FLCC4296/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