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長50歲 稱誤會事主打情罵俏「推淋巴」狎女童 拳師囚兩年

年長50歲 稱誤會事主打情罵俏
「推淋巴」狎女童 拳師囚兩年

【本報訊】62歲男拳師稱過份鍾愛12歲女徒弟,癡心妄想可進一步發展。他三度藉詞為對方推淋巴減肥,乘機搓揉對方胸部,又觸及其陰唇。拳師早前認罪,昨求情稱誤解女童的「愛情訊號」,如女童投訴按摩時摸到其私處,他卻誤解兩人是在「打情罵俏」。法官隨即反問「相差50年,你話『打情罵俏』,會唔會有點那個」,判他入獄兩年兼要接受心理輔導。
記者:歐陽聯發

被告鄧天佑(圖)昨撐着枴杖,由被稱為「師母」的同居女朋友陪同到庭。辯方求情稱,事件緣於事主自感肥胖,主動問被告有沒有減肥良方,被告認為她有水腫,建議由師母替她推淋巴消脂。後來事主在短訊透露經期快到,又主動說替被告買褲,令被告誤會與對方有機會進一步發展。

自稱「少林佛家拳」傳人

辯方又稱,被告認為事主有洪拳和跳舞底子,有望將被告獨傳的「少林佛家拳」發揚光大。被告見事主好學又乖巧,遂大膽稱對方為「BB」,事主對此初時並不抗拒。法官聞言即引述事主短訊「你唔好再叫我『BB』,唔係我唔再嚟上堂」,反問辯方:「咁清咁楚都話誤解?」
辯方這時又搬出另一說法,指被告曾向事主表白,說事主似其前女友,事主回覆「我哋係我哋,佢哋係佢哋,我唔係你之前條女」,這令被告以為兩人即使不是情侶,也是親密好友。辯方稱,諸多誤解令被告鑄成大錯。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推淋巴、減肥、消脂等統統是荒謬藉口,兩人年齡相距50年,被告竟可幻想出一段忘年戀,但即使被告有任何虛擬感覺,亦不構成犯案藉口。
陳官引述創傷報告,事主事後感被人背叛,又責怪自己愚蠢,常常情緒低落;那邊廂被告則態度迴避,向心理專家稱非因性慾犯案,又不認為自己有孌童癖。陳官斥被告自欺欺人,其行為從任何角度看也是猥褻,若非東窗事發被告一定得寸進尺,故重判以儆效尤。
案情指事主去年3月到被告位於屯門的泰拳中心學習,被告後來安排她單獨受訓,之後發大量親密短訊,暱稱她「BB」,又說「錫晒你BB至愛」及「想見你抱住你」等,女徒弟感惡心,明言不喜歡這些訊息。之後被告藉口說事主淋巴系統阻塞,於去年5月3度非禮她。
案件編號:DCCC3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