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違規竊聽 上司疑刻意隱瞞截取通訊專員斥極不理想

執法人員違規竊聽 上司疑刻意隱瞞
截取通訊專員斥極不理想

【本報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立法會提交最新的2015年周年報告,專員共收到9宗違規或異常個案,最嚴重一宗涉及執法人員在非公眾地方秘密監察目標人物,違反小組法官訂明授權的條款,相關人員在向小組法官申請延長監察行動時,亦並無提及該次秘監行動,專員批評涉事執法人員欠缺應有的警覺,情況極不理想,令人失望。
記者:謝明明

該份周年報告指,去年執法機關共提出1,430宗申請截取通訊個案,比前年的1,561宗減少8%,除兩宗因沒有提供充份或足夠資料支持申請,遭負責審批的小組法官拒絕外,其餘1,428宗都獲批。
該報告提及專員於去年共收到9宗違規或異常個案,主要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個案、電腦系統出現技術問題等。但專員以無證據顯示涉事執法人員有惡意或別有用心而蓄意違規,接納執法機關建議,向相關違規人員提出口頭警告至書面警告等較輕微的懲處。
最嚴重一宗涉及兩名執法人員接獲主管指示,秘密監察私家車內兩名目標人物,為時8分鐘。此舉已違反小組法官就相關目標人物的秘密監察,訂明需在公眾地方進行的授權條款。

指懲處過於寬鬆

該主管人員向其直屬上司匯報該監察行動結果時,略為提及該行動已經進行。然而,該執法機關於翌日就相關截取向小組法官申請延長監察行動時,並無提及該次秘監行動。至申請人員在提出申請後得悉該行動,認為行動可能已違規。該執法機關經調查後,承認這次秘監行動屬未獲授權行動,建議口頭警告涉事兩名執法人員、書面警告涉事主管,以及勸誡其直屬上司。
不過,專員質疑涉事直屬上司在接受調查時指無印象曾獲該主管人員告知該秘監行動,與涉事主管人員說法互相矛盾,令人關注該直屬上司是否有意隱瞞可能未獲授權的秘監,「該直屬上司單憑一己的假設行事,而不向該主管詢問有否在公眾地方秘密監察,令人難以置信」,斥涉事直屬上司輕率處事,無履行督導職責,認為對其勸誡懲處過於寬鬆。專員又斥涉事執法人員欠應有警覺,情況極不理想,令人失望。該執法機關修改建議,對涉事直屬上司由勸誡改為書面警告。
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不滿專員以無足夠證據證明所有違規個案是蓄意,寬鬆懲處違規執法人員,欠阻嚇力,「我認為(執法機關)只要冇一個好嘅解釋而違規,已經可以重罰,唔需要查究違規背後嘅不良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