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趙剛毅於2011年向一名64歲女病人處方類固醇藥物迪皮質醇(Dexamethasone)及止痛藥雙氯芬酸(Diclofenac),他被指控在無醫學理據下長時間處方,及無適當為病人監察藥物副作用。女病人其後病情惡化,出現急性腎上腺皮質危象,最終心臟病發死亡。醫委會指他未有準確斷症、任意開藥,裁定3項專業失德罪成,判釘牌3個月。
記者:袁楚雙
被告趙剛毅是毋須通過執業試的有限度註冊醫生,於葵涌禾塘咀街坊福利會執業。他被控3項專業失德,包括無適當醫學理由處方迪皮質醇、長時間處方雙氯芬酸,及處方高劑量雙氯芬酸時沒有適當為病人監察副作用。
案情指,女病人因腳和髖部疼痛,經朋友介紹於2011年6月9日向被告求診,被告為她注射4毫克迪皮質醇,同時處方每日共2毫克的口服迪皮質醇,另有每日共200毫克的雙氯芬酸。女病人其後多次覆診直至7月7日,每次均被處方相同份量藥物。7月16日她不適入院,當時已有急性腎上腺皮質危象、心肌炎等。但情況急速惡化,至23日不治。
年事已高 須調校劑量
控方證人內科醫生彭學端引述文獻指,0.75毫克的迪皮質醇,已相當於常見類固醇Prednisolone 5毫克份量,過量可引起急性腎上腺皮質危象甚至死亡,使用前必須小心評估風險。至於雙氯芬酸,以一個完全健康的成年人為例,日服最高劑量為150毫克,年紀越大越須仔細調校劑量,過量可致腸胃出血或損害腎、肝、心功能。他認為兩種藥物份量均有問題,其中女病人可日服200毫克雙氯芬酸,明顯超標。被告自辯指已按藥物指引處方,病人向他聲稱無藥物過敏,而且只服食處方藥物的約30%份量,他認為自己無不當處方藥物。
醫委會裁決認為,無證據顯示被告處方與病人死亡有關係,但病人要紓緩痛症,亦無必要用上迪皮質醇,而且病人年事已高及病史不明,被告應權衡藥物利弊,使用該類固醇會損害病人免疫力,明顯弊多於利。裁決指被告並無幫病人做腎功能檢查便處方雙氯芬酸,劑量比標準高25%,忽略藥物帶來潛在副作用。被告亦無準確診斷病情,只針對痛楚紓緩任意開方,同時處方類固醇和止痛藥或加重其病情,裁定被告專業失德,3項控罪判罰釘牌1至3個月,全部同期執行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