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拿大計劃修改選舉法例,令長居海外的加拿大公民有權在選舉中投票。本港有30萬加國公民,當中不少是移民加國後回流的港人,在新例下將可在加國選舉投票。
港有30萬僑居公民
外電報道加拿大民主制度部長蒙塞芙宣佈一系列改革選舉方案,包括修例令在海外僑居逾5年的公民獲投票權。方案還包括容許合資格選民為無法提供身份證明的公民擔保投票。法案將在明年第一季提交國會,但反對派提出應先就建議作全民公投。加拿大在1993年通過選舉法例,令在海外僑居超過5年的加國公民喪失投票資格。
加拿大現時有280萬公民僑居海外,估計當中一半因5年限期規定喪失投票權。而本港約有30萬加國公民,當中不少是移民後回流的港人。《城市論壇》前主持謝志鋒亦是加國公民,他表示2002年回流後已甚少回去,對當地政局不太留意,所以投票權對他影響不大。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