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以呈請方式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署人事任命風波的翌日,廉政專員白韞六撰文批評提出呈請的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言論誤導,打擊廉署的公信力及香港的國際聲譽。
立法會剛剛通過要調查,還未開始工作,作為被調查對象的高官就在報章撰文反駁,請問政府有幾尊重立法會呢?這樣又算不算干預立法會調查呢?如果白韞六有話要講,他應該到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三口六面講清楚。但他一直逃避。林卓廷現在再公開邀請他到立法會對質,如果他又拒絕,怎能說服公眾他有理有據?
白韞六在《明報》刊出的文章,就令人對李寶蘭被停止署任執行處首長,更添疑慮。文章提及,在李寶蘭署任期間,白韞六幾乎每星期一次、甚至每星期三至四次會見她,以了解執行處的工作進展。這種頻密的「了解」,與公眾對廉政公署和執行署首長角色的理解,並不相同。
執行處首長被視為廉署調查工作真正的揸fit人,而廉政專員角色以對外為主。以往曾經有例子,廉署拉人打大老虎,廉政專員行動當日也未必知道或者剛剛被知會。如果白韞六每周三至四次去了解李寶蘭的調查工作,並不尋常。這是否意味廉署已經改變了以往運作模式?為甚麼會改變?最好白韞六去立法會和林卓廷對質,讓事實和真理可以越辯越明。
白韞六在文章中說執行處首長必須具備怎樣怎樣的才能,而李寶蘭「未能通過測試」。笑話。在梁政府,吳克儉可以做教育局局長,但竟然戰績彪炳的李寶蘭未能通過測試掌執行處?對公眾來說,不能通過測試的應是白韞六而非李寶蘭,廉署金漆招牌在白任內敗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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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