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老牌建築公司新昌集團控股(404)宣佈,向金利豐(1031)大股東朱李月華悉售其持有新昌管理(2340)1.69億股或48.58%股權,以及8,000萬股優先股(佔擴大後股本約18.69%),代價2.79億元。
每股售價1.12元,較新昌管理上周五收市價每股1.6元,折讓約30%。新昌集團已不再持有任何新昌管理股份或任何新昌管理優先股,而新昌管理已不再為公司之附屬公司。新昌管理主要業務為於香港、內地及澳門提供物業管理及設施管理服務、室內裝飾及特殊項目業務及輔助業務。
完成後,新昌集團預期出售收益約1.12億元,集團表示,出售事項之所得款項將用作償還若干債務,其將加強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財務狀況,並改善其一般營運資金,該股昨下午復牌,半日升4.2%至0.365元,但「被出售」的新昌管理則未公佈何時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