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男護士在北區醫院當值期間,涉嫌毆打卧床的85歲男病人,令對方眼部瘀傷,病人10天後因其他疾病去世。案件昨在粉嶺法院再訊,男護士否認襲擊傷人罪,控方透露男護士被捕後稱是自衞傷人,但有其他護士可證明病人當時須穿上安全衣,根本動彈不得。
事主須穿安全衣
註冊男護士邵伯強(52歲,圖)否認於2014年4月14日在北區醫院3C病房襲擊85歲曾沛榮,令他受傷。控方指事主在案發時由被告負責照顧,另一名護士在交更後發現事主眼部瘀傷揭發事件。控方在審訊時將傳召7名證人,以及依賴兩份警誡供詞,被告同意是自願錄取口供。
由於本案並無目擊證人,控方將會呈交多份醫療報告,包括主診醫生的報告及驗屍報告,亦有院方護士能講述事主需要穿上安全衣,以反駁被告自衞傷人的說法。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6日預審,審訊則在同月16日進行,預計審訊需時兩天。裁判官指,已給被告充足時間聘請私人律師抗辯,不要借故押後審訊。被告獲准繼續以一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FLCC4401/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