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擅賣祖屋 老翁斬妹判囚

報復擅賣祖屋 老翁斬妹判囚

【本報訊】七旬老翁不滿胞妹10年前私自將鄉間祖屋出售,一直懷恨在心,計劃重擊對方頭部報復,好讓其他人知道胞妹做錯。月前他趁居於深圳的胞妹來港飲宴時,在金鐘的酒店門口伏擊對方,以報紙包裹的菜刀劈她頭,令胞妹頭破血流,過程中妹夫護妻亦遭殃。老翁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傷人罪,法官昨透露被告曾向心理專家表示斬人後感釋懷,思想扭曲感自己執行公義,認為被告沒有悔意,或會重犯,判被告入獄兩年。

官指悔意流於表面

控方昨指被告的60多歲胞妹和妹夫沒有永久傷勢,胞妹的頭部亦已痊癒。辯方指被告陳寶紅(73歲)僅在內地讀書至小二,犯案後有悔意,願意賠償,家人撰信求情稱被告為人善良,犯案令人難以置信,女兒信件更透露早前到收押所探望被告時,被告為斬傷胞妹落淚。
惟法官判刑時考慮了心理專家說法,指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對事主沒有同理心,形容案件是「冷血及深謀遠慮」,須判處被告入獄。
案情指今年8月1日傍晚,被告胞妹和妹夫到金鐘萬豪酒店出席姪女女兒婚宴,當兩人行到正門時,被告突從後揮刀斬傷女事主頭部,而被告第二次揮刀時則斬傷伸手護妻的妹夫的拇指。被告施襲後離開,稍後被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845/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