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人趁妻子入院產子,命令當時6歲的親生女兒脫褲,拍打及撫摸她的臀部,隨後多年不斷重施故技,又趁妻子外出時在女兒面前脫褲「露械」,並曾從「孖煙囱」前方開孔掏出陽具揮動,逼她觀看。女兒啞忍8年,今年初向母親和盤托出。涉案工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等五項罪成,還柙至下月19日判刑。
法官李運騰會先索閱案中現年15歲的受害少女及其母的創傷評估報告,及現年43歲被告的心理報告。控方透露,被告有七個案底,但沒有風化案前科。被告被裁定三項非禮及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成。
案發於2008年至去年間。法官裁決指,被告作供不可信,反觀事主說法可靠。對於辯方質疑事主在家庭聚會中沒有刻意迴避被告,與其聲稱受辱的表現不符,法官認為兩人畢竟是父女,彼此有親情,亦相信被告並非全天候「暴君」,故兩人拍照時表現親密不出奇。
至於被告涉以死相逼、要女兒撤銷投訴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認為事主未能記清電話內容,被告所說的「死」亦不知是指遭妻罵得要死,抑或威脅自殺,故該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451/16
■記者陸羽平、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