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狙擊 民事索償157萬

星島狙擊 民事索償157萬

【本報訊】梁國雄及譚得志去年在校際辯論比賽中向林鄭月娥撐黃傘及叫口號示威,事後比賽主辦單位星島新聞集團狙擊兩人,不但在旗下的《星島日報》及《頭條日報》登報予以「最強烈的譴責」,並在社評狠批兩人行為乃「暴民政治」及「社會的癌細胞」,又發律師信及民事入稟向兩人及另一名示威者譚香文索償157萬,更主動報警促成今次案件。

登報譴責 社評轟粗暴

去年5月15日,梁國雄、譚得志及譚香文在比賽中示威後,翌日《星島日報》及《頭條日報》已分別在A2及頭版登報譴責,斥責示威行為「罔顧他人的破壞行動,對香港社會遺害極大,絕不能容許」,同日又在自己報章的社評,洋洋千字批評示威者行為粗暴。3日後,星島新聞集團就示威事件報警。
事發後約一星期,星島新聞集團向3人發律師信,指示威令活動受妨害、滋擾及中斷,向3人索償及要求他們承諾日後不再在星島活動示威。6月16日,《星島日報》和《英文虎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3人串謀蓄意破壞校際辯論比賽,令林鄭月娥提早離場,得獎者未能跟她合照而感失望,向3人索償至少157萬元。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