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正與兩電談判2019年生效的新一份《利潤管制協議》,謀求將兩電的准許利潤由9.99%下降到6至8%。有學者和環團分析,若准許利潤只降至8%,減電費的「蜜月期」或只維持1年,隨着兩電涉及200億元新機組和天然氣發電增至五成,潛在加幅逾一成,到2020年減電費效果或已消失。
記者:潘柏林
港府與兩電簽訂《利潤管制協議》,規管兩電營運和准許利潤,現行協議准許利潤訂於9.99%,有效期至2018年。環境局早前表明,2019年新一份協議准許利潤下調到6%至8%屬合理。按2015年底兩電固定資產淨值計算,若准許利潤下調至8%,中電每度電較現時減6.3仙,電費較今年減近5.5%;港燈每度電減約8.9仙,電費減6.7%。如准許利潤下調至6%,減幅再加倍。
城市大學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博士分析,2020年是加電費關鍵年份,兩電符合天然氣佔發電燃料五成,要投資機組和燃燒更多昂貴天然氣。他推算中電燃料費每度電加價5.5仙,而擬建的天然氣發電機組和海上天然氣接收站,估計造價130億元,令2020年每度電加價4.7仙,中電共需加價10.2仙,准許利潤下調至8%仍不足彌補。
港燈:明年應不加價
港燈情況亦相似,2020年興建造價41億元的L11天然氣發電機組,鍾兆偉推算每度電加價4.5仙。而港府提交立法會文件指,港燈2020至22年有26.75億元額外燃料開支,平均每度電加價8.5仙,加上延長GT57機組使用年期,每度電再加價0.3仙;港燈合共加價10.8仙,足以抵銷下調准許利潤至8%的減幅。
鍾兆偉指若政府談判准許利潤成果是8%,減電費效果有限,「應該有1年蜜月期,之後機組開始入賬同達到用50%天然氣嘅時候,嗰時突然之間加番上去,大家要有心理準備」。他認為增加天然氣發電,電廠和市民均有付出,但換來香港空氣質素改善。
環保組織350香港聯絡主任古偉牧表示,中電燃料費增幅更高,按今年3月中電天然氣價85仙計算,若天然氣發電比例上升至五成,估計每度電加價逾11.9仙,加上新建投資項目,最多或加16.6仙。按今年中電每度電113.2仙,潛在加幅逾14%。他促請兩電履行減排責任,接受較低回報率,攤分增加使用天然氣帶來的成本增幅。
兩電均拒絕評論未來准許利潤水平,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昨表示,已承諾凍結5年電費,若沒有不可預見的大事發生,港燈一定會做到承諾,明年很可能不加價。中電指合理的回報和穩確規管制度是重要元素。環境局指會為消費者爭取達成最好的協議,減低准許利潤可減輕電費增加壓力,但現未能評估新協議對電費影響。而增加天然氣發電對電費帶來上升壓力,相信公眾願意支付更多去改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