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釋法是引火自焚的遊戲(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宣誓釋法是引火自焚的遊戲
(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由人大釋法引發的宣誓爭議,未有像愛國論那次爭議般,只是令泛民主派議員受傷,相反,公眾在面對中共藉宣誓而來逼人愛國的手法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質疑不少持外國國籍親共議員,又是否愛國。像工程界持英國護照的功能組別議員盧偉國,竟然說護照只是旅行證件,意圖藉香港人對國籍問題的理念不清,渾水摸魚。
大部份在港英國公民,除了在英國出生,或藉父母血緣關係而香港出生時得到英國公民身份的那些人外,大部份英國公民,不論循俗稱居英權計劃的《1990年英國國籍(香港)法令》(British Nationality (Hong Kong) Act 1990)、俗稱少數族裔居英計劃的《1997年英國國籍(香港)法》,還是因在英國居留五年而根據《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取得英國公民身份,都是透過「登記」程序而取得的英國公民,根據《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附表五規定,於正式成為英國公民的一刻,必須向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以及其後繼人宣誓效忠。而2004年修法,更規定再作一項誓詞(pledge),表示會效忠於聯合王國,尊重其自由及權利,並持守民主價值。
因此,盧偉國指英國護照乃旅行證件,根本大錯特錯。既然盧偉國取得英國公民身份,亦表示他曾經宣誓效忠英女皇,而這項誓詞,將隨他繼續持用英國公民身份而有效,那公眾對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多忠誠有所質疑,本身亦不無道理,儘管他所屬的功能組別,是屬於容許非中國公民參選。

親共政客何其虛偽

在1985年,英國政府修改立法局誓詞條文,刪除任何含效忠個別政權的字眼,只用宣誓維護香港法律,為香港市民效力即可。而英國政府將英國屬土公民,轉為英國國民(海外)的程序中,亦只要求市民更換護照,不用像轉換其他英國國籍般要作對英女皇的效忠宣誓,其實英國人深知香港主權交予共產黨,本非香港人所願,香港人構成的國籍成份定必複雜無比,甚麼國籍的人都有。因此,英國人故意將效忠部份淡化,而中國當初為統戰需要,亦容許港區人大政協委員持雙重國籍,以及訂立《基本法》時,容許部份立法會議員可持外國國籍。現時中國自以為大國崛起,因此,大搞新版愛國論爭議,藉打港獨分子來逼所有香港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效忠宣誓,一眾親共政客隨之起舞,豈之變成拿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他們的國籍問題全部浮上水面,而他們平日要求香港愛國的嘴臉,變得何其虛偽而且不知所謂。
對中共也好,對親共政客也好,現時只有兩條路走,如果中共要堅持全香港人非愛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那請由權貴做起,所有親共政黨成員必須放棄外國國籍,並且將相關證明陳列於公眾之前,以昭公信。而不願被強迫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的英國國民(海外),亦可按其意願退出中國國籍,兩不相欠。否則,北京應承認這次針對游蕙禎、梁頌恆的人大釋法是錯誤,並且將立法會議員誓詞,改回1985年殖民地政府版本,不涉及效忠任何政權或國家,只效忠香港市民,求取不同國家認同以及政見市民的公約數。愛國論這遊戲再玩下去,在權貴及其後代紛紛爭着持外國國籍情況下,中共引火自焚機會極大。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