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違例炒老師 教局被轟卸責

中學違例炒老師 教局被轟卸責

【本報訊】教育局向聖公會李求恩紀念中學發警告信,指校方解僱教師孫國裕之舉違反條例,但局方僅向孫稱「有需要可考慮尋求勞工處協助」,未有要求校方恢復孫的職位。教協批評教局卸責,未有做好監察工作,罔顧教師利益。孫已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教局行政失當。

視作勞資糾紛未有懲處

該校體育教師孫國裕本年8月遭解僱;校方指孫曾舉辦獨木舟、踏單車、騎馬等高危活動,惟孫解釋行程僅屬討論初稿,最終活動改為參觀馬房及踏四輪車。孫又指控校方未有按《資助則例》給予一個月時間改善就解僱他,早前向教育局投訴遭不合理解僱。
教育局稱已向該校發警告信,並要求校方修正,包括提交改善計劃,確保事件不會重演。局方又強調學校及辦學團體處理解僱問題時需遵守《教育條例》、《資助則例》及相關法例,指孫現可按《僱傭條例》向校方跟進,並未回應會否責成校方恢復孫的職位、如何協助孫及會否懲處學校。
該校校長賴炳華以保障個人私隱為由拒評論事件,僅重申解僱經法團校董會議決,一切均按《資助則例》等既有程序辦事,亦尊重任何人士循正當渠道申訴。
教協會長馮偉華批評教育局「有權不用」,據《資助學校資助則例》局方有權力及責任監察學校行政,最嚴重可收回辦學權,斥今次局方把事件視作勞資糾紛屬推卸責任。孫國裕則指局方確立投訴後,僅與校方溝通,未有向他匯報詳細結果是完全罔顧其感受,亦未有與他跟進如何補救事件,望局方還他公道。
■記者葉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