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飲食業競爭激烈,食品供應商聲稱為保住「星級大客」,甘願配合廚師提供非法回佣。曾連續兩年獲選米芝蓮一星的本港星級餐廳「胡同」,兩名廚師在任職7年間串謀多間供應商報大入貨數量,瞞騙餐廳支付貨款300萬,最後由供應商回佣近150萬元。兩廚師昨承認串謀詐騙及賄賂等27項控罪。
記者:歐陽聯發
案發2008年1月1日至去年6月10日期間,前副廚李達文(45歲)及前主廚吳錦偉(57歲)在Aqua Restaurant Group旗下尖沙嘴中餐廳胡同工作。承認行賄罪的被告還有醬料供應商財合利的營運者盧志堅(63歲)、志記鷄鴨東主袁志前(68歲)及鴻記生猛海鮮東主關植鴻(61歲)。
案情指,主廚負責為胡同訂貨,他有權向公司推薦供應商,訂貨量視乎營業額而定,副廚則負責驗貨及簽收。主廚教路在定單報大數,多收貨款由兩人對分。由於胡同生意不錯,即使大量訂貨也從沒人懷疑。
財合利的盧志堅於5年間發出涉案253張定單,報大的貨款涉及28萬元,盧提供了19萬元回佣。財合利一名送貨員發現送貨數量與定單不符,曾向盧查問,但盧叫他閉嘴照做。其後有人向廉署告發,盧在警誡下稱,有時他會補回不足的貨品給胡同,但他沒瓜分貨款。袁及關則提供37.8萬及27.7萬元給兩廚。
官:貪咁多錢都冇錢剩
辯方大狀求情指,收回佣屬行內陋習,被告習以為常輕看了刑責,已受到大教訓。副廚則解釋無錢還款,已花光給20歲兒子結婚用;又指兩人非控方所指收近150萬元回佣,稱只收約94萬。法官得悉兩人無錢還,即質疑:「貪咁多錢都冇錢剩,即係仲有其他陋習囉!」
供應商求情均指,胡同佔公司生意額兩至八成,由於「畀錢果嗰大晒」,為保生計不得不按照兩廚指示給回佣。盧指不想家族生意斷送在他手上故配合貪污,他願賠償胡同部份損失。法官指雖同情三人處境,但犯案時間長不會判處社服令,無可避免判監,將所有被告還柙至下周五判刑。
案件編號:DCCC6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