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垃圾桶襲警 兩男罪成

掟垃圾桶襲警 兩男罪成

【旺角騷亂案】
【本報訊】涉嫌在旺角騷亂中拋垃圾桶出馬路及拳打警長的兩名男子,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指襲警被告拉扯反抗、不理勸喻,追捕的警員須用足夠力量才可按他到地上,其臉部流血傷勢乃咎由自取,合情合理。兩人還柙至下月2日判刑。

還柙至下月判刑

裁判官相信,任職補習教師的次被告陳宇基(20歲),以雙手推及出拳打警長的胸口。片段雖顯示他在混亂間似被警棍打頭,但其前額損傷與警棍可能造成的傷勢不符。至於襲擊不知名警員,控方單靠影片無法確定警員是被襲失平衡或自己向前衝,亦未能肯定施襲者是次被告,故裁定罪脫。任職廚師的首被告陳卓軒(27歲)在毫無挑釁下用武力,刻意推垃圾桶衝破封鎖,故裁定他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
裁判官指警方常在極困難及危險環境執勤,姑息襲警會增加執法難度,助長襲警風氣,即時監禁合適,惟次被告案發時未滿21歲,故索閱更生中心等報告才判刑。首被告挑釁警方增加罪行嚴重性,即時監禁是唯一恰當判刑。下月2日判刑。
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31歲)在旺角騷亂中因擲膠水樽襲警及拒捕罪成,早前被重判入獄9個月,昨在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他已服刑逾一個月,其上訴聆訊仍未排期。
案件編號:KCCC2170、HCMA575/16
■記者伍嘉豪、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