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水警接獲線報,得知有越南籍人蛇乘搭舢舨從深圳偷渡來港,遂派員到米埔觀鳥亭埋伏,同晚確有一艘無開燈、航速緩慢的簡陋舢舨駛至,載有約十名偷渡客。舢舨觸礁上岸,水警隨即行動,拘捕舵手及3男4女偷渡客,亦發現舢舨上沒滅火裝置及夜間航行燈。
判囚63個月
舵手早前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昨被判入獄63個月。警方透露7名人蛇均有提出免遣返聲請,其中3人已被遣返越南。
被告Dao Tien Hai(46歲)被控於去年9月23日,在港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前往香港及危害他人海上安全。法官昨判刑指被告所駕舢舨雖沒超載,但舢舨設備簡陋,夜間海上航行或釀成危險,故須加刑3個月,加上被告首次入境香港即犯案,故判上述刑期。
案件編號:DCCC408/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