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9歲麵包師去年12月與友人飯局並到酒吧消遣至凌晨,被指以當日早上需早起上班為由,隨友人夫婦及兩人的18歲姨甥女返寓所借宿,並涉趁友人夫婦在客廳睡覺時,在旁將友人姨甥女強姦。涉案麵包師昨否認強姦罪於高院受審,控方指女事主X曾細聲叫唔好,亦有嘗試推開被告,惟不成功。
記者:蔡少玲
被告廖志健審訊期間獲准保釋,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是事主X的姨姨和姨丈的朋友,案發時X18歲,間中會探望姨姨和姨丈,並會小住數天。去年12月17日,兩夫婦帶X出席友人飯局,席間被告也有出席,當晚是X第2次見被告。
眾人食飽後往酒吧消遣,至凌晨約1時,X3人打算返家,被告以需早起上班為由,跟隨他們回寓所借宿一宵。控方指,單位雖有房間,但被用作儲物,姨姨兩夫婦一向在客廳放置的床褥睡覺,X每次到訪,姨丈會讓出半邊床位給X,他則睡在沙發。案發晚,被告則被安排睡在另一張床褥上。
開案陳詞續指,兩夫婦返家後分別在床褥和沙發睡覺,X則與被告玩骰仔遊戲,被告突然從後揸X胸,她大驚和害怕,走進廁所暫避,10分鐘後出來,原打算睡在姨姨旁邊,中途卻遭被告拉往床褥強吻和摸胸,並以手指插入其陰道。
女友人醒來揭發
X雖然有低聲叫唔好,並曾經嘗試推開被告,但不成功,她開始哭泣,被告脫下她的褲,蓋上被子,在被下將她強姦。X的哭聲越來越大,被告命令她不可作聲,兩分鐘後被告終停止強姦她,X看到被告沒有使用避孕套。
姨姨此時醒來,發現二人下身赤裸,共蓋一被,於是上前與被告對質,X趁機走入廁所,以手機傳短訊給男友說被強姦,姨丈此時亦致電住在附近任職警隊的姪兒協助處理。事件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否認強姦,聲稱X出於自願跟他性交。X今天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