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扮老闆 𠱁投資開舖 騙熟客千萬 花店女候懲

職員扮老闆 𠱁投資開舖 
騙熟客千萬 花店女候懲

【本報訊】花店女銷售員假扮東主,向富婆熟客訛稱與內地海關熟絡,可沒准許證下運送外國進口高質蘭花到內地銷售,又訛稱持有多個物業,前夫是新鴻基高層,終騙得熟客投資逾一千萬元與她合資搞生意。事後熟客追討分紅不果,卻收到自稱是女銷售員前夫短訊,稱欲與對方復合,答應會代為「找數」,之後其胞弟又自稱會按樓「代姐還債」,最後雙雙「走數」,揭發真前夫原來是地盤工人。女銷售員昨於區院認罪候懲。
記者:蘇曉欣

失婚婦黃燕璇(43歲)承認欺詐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方指被告內地出生,高中教育程度,2008年持單程證來港。
辯方求情稱,被告非存心詐騙,她只是一心想做生意但沒資本,案發時她曾運送蘭花到內地,不過被海關充公,部份蘭花又遇到水災被毀,又指被告只能還款145萬,無力償還餘款。案件押後至明天判刑,其間被告還柙。

謊稱前夫是新鴻基高層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旺角花墟一間花店打工,與報稱商人、年約60多歲的女熟客張慧英成為好友。被告自此對張慧英謊話連篇,自稱是花店東主,與陳姓男友合夥經營,前夫則是新鴻基的高層,但數年前兩人已經離婚。
2013年8月,被告向張聲稱打算獨資開花店,表示在荷蘭認識一名叫「阿鬼」友人可提供優質蘭花,自己又與內地海關相熟,可沒有准許證下進口蘭花到內地出售,終成功游說與張「一人一半」出錢做生意,張遂於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期間,24度存錢至被告戶口,合共1,078萬元。
及後,被告更表示有意買下張慧英名下位於尖沙嘴麥士維中心的寫字樓,她又租了張名下的牛頭角得寶花園的舖位聲稱開新舖,但她稱忙碌未能簽約,要求張慧英代為管理舖頭,張答應後,更出錢聘請3名職員在花店內打工。
被告聲稱生意利潤豐厚,又到荷蘭及韓國購入蘭花,但一直未有分紅予張,亦未有就尖沙嘴寫字樓付款,開出的支票亦「彈票」,張於是報警。
被告警誡下承認只是打工仔,陳是其老闆,前夫是地盤工人,她沒持有康山或奧海城物業。被告坦言沒支付分毫做生意,亦不懂英語不能到荷蘭買花,認識阿鬼及內地海關全是謊言,更一人分飾兩角扮前夫及胞弟發短訊予張。
案件編號:DCCC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