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架構諮詢本周五(18日)截止,據了解,最受影響的上市委員會已遞交回應,指諮詢建議在現實上不可行,亦就建議的原則性方向作出回應,被形容為推倒建議的「最後一根稻草」。
該份回應以上市委員會的名義遞交,由於反對建議並非全體28人一致意見,故文件亦表明只屬大部份成員意向,有部份人持其他意見。
港大法律學院亦反對
同日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轄下的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院發表文章,指上市架構諮詢並不能清楚解釋為何設立兩個委員會,就能解決所指出的市場問題,「建議被推銷成市場所有問題的萬靈丹,但卻合糊得不能接受」。
改變將令證監會對上市的監管授權削弱,建議應全盤檢視市場發展中衍生的問題,並對症下藥。
港大批評建議的架構令部份現行法例形同虛設,證監會經由上市監管委員會行使的權力不會再受上訴審裁處規管,而且將原本守尾門的證監會帶上前線,此舉甚有問題。
此外,同時證監會、聯交所在新制下的權力和法定責任,都與現行的制度有出入,亦令證監會不再是獨立監管機構,與國際最佳慣例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