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鈔票褻瀆阿拉 印度漢勒索渣打囚9月

指鈔票褻瀆阿拉 
印度漢勒索渣打囚9月

【本報訊】正在港作酷刑聲請的印度籍前鞋商,指渣打銀行2003年版的100元鈔票上,火形圖案似「阿拉」寫法,褻瀆了伊斯蘭教神明阿拉,遂花了5至6萬元找專家鑑證,他及後上門向渣打分行職員索取鑑證費,聲言若對方不賠錢,不知道會有何後果。鞋商否認勒索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9個月。

官不接受索賠理據

一直還柙的男被告Ahmed Nasim(34歲)昨被押到九龍城法院聽取裁決。裁判官認為他向職員提出的要求清晰及毫不含糊,而他當時情緒激動,用恫嚇手段威脅損害渣打的聲譽,令合理的人感受威脅。雖然裁判官不接受被告索賠的理據,但指即使有合理緣由,用恫嚇來提出要求仍屬不當。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案底,2013年隻身來港,在印度有妻子及一對兒女,原本從事鞋類批發;被告單獨行事、沒有糾黨,案情亦非同類控罪中最嚴重。裁判官明言須判阻嚇性刑罰,雖然涉案鈔票確有可能為被告帶來困擾,被告沒攜武器也沒傷害銀行職員,但被告與渣打一方本身不認識及沒有金錢轇轕,要求金額亦頗大,遂判上述刑期。
案件編號:KCCC3024/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