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死,怕死人 - 林夕

不怕死,怕死人 - 林夕

喝了酒就別開車有多難?我不喝酒,也不懂開車,所以不明白醉酒駕駛的心態,如此累人累己,上綱上線講句,是對死亡缺乏警惕,拿生命當兒戲。
上個月有台北市議員或者正是想到這點上,提出對酒駕零容忍,聲稱只能用最「極致」的方式懲罰酒駕慣犯,就是要他們洗屍體,問你怕未。這一招真比酒駕還要大膽,對生命不夠尊重,那麼對屍體呢?不知是出於忌諱抑或尊重,還是避免引起情緒不安,台灣對屍體有個很大體的說法,叫「大體」,屍體皮膚器官移植叫「大體移植」,你不忌諱不害怕酒駕,不識大體,就讓你親身體驗一下,開車前咪飲,否則可能會被判如此特別的社會服務。
但是操作上可行嗎?為「大體」清洗化妝是專業,「大體」狀況各有不同,隨隨便便找個生手去做代工,搞砸了怎麼向家屬交代?後來聽說試過退一步想,由酒駕慣犯操控遺體火化開關就行,但也怕一時失手,對家屬構成二度傷害。操作不可行之餘,有說對殯儀業者構成競爭,我覺得不止,若我在殯儀館上班,會怎麼想?犯人來這裏做我一樣做的事情,叫做懲罰,給他們一個驚嚇,那我每天豈不是用工作來懲罰自己?殯儀業者又有沒有酒駕過?
雖然問題多多,但是台北市長是個什麼都先試一試再說的人,果然與殯葬處達成協議,不過,這場「體驗生命教育」減辣,為尊重家屬起見,不會清洗大體,也不會與逝者有眼神與肢體接觸,只協助清洗「大體進出室」。這個辣一減,還有效嗎?其實活到某個年紀,也難免會進出過靈堂,也告別過幾回遺體,也不是沒有這等經驗,認識的人與陌生人差別有那麼大嗎?也有個講法,醫生與殯儀業者見慣生死,看得更化,罰酒駕者出入大體停放室,會不會反而變麻木呢?
有效與否,將來數字會說話,若可以用遺體以及殯葬儀式當教材,那麼,防止自殺教人尊重生命,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做?究竟是要遺體嚇人,還是要以屍體去教人珍惜活着的時候?民不畏死,偏偏以死懼之,不怕死的人,又怕不怕死去的人?這政策還沒見成效,光想到這些,也不失為一場生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