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屋輪候冊上,近半申請者是非長者單身人士,社區組織協會協助兩名單身公屋申請者,就公屋輪候計分制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本星期二開庭審理,預計審訊兩日。社協表示,有已輪候公屋10年的單身人士,因房委會前年修訂計分制後要再輪候多近20年,才可以達到獲取首次配屋機會的最低分數。協會要求政府重新檢討公屋配額及計分制。
入稟人稱延長上樓7年
房委會數字顯示,截至今年九月底,公屋輪候冊上286,500宗申請中,有134,000宗屬非長者單身申請,社協指,房委會2005年實施配額及計分制,到前年再進行修訂,重新計算申請人分數,令部份原本有足夠分數上樓的申請人需輪候更長時間。兩名入稟人的輪候時間,分別延長7年及3年。協會指即使計分制修訂後,非長者單身人士的配額增加一成至2,200個,但絕大部份只會分配給50歲以上申請人,導致較年輕申請者上樓夢碎。
社協指計分制違反《基本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香港居民有權享用社會福利、及政府須發展及改進政策等規定。社協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要求政府重新檢討配額及扣分制,考慮獨居人士的住屋成本負擔,為他們提供額外分數,同時為非長者單身人士提供輪候時間上限承諾,例如6至8年。
社協指,周二審訊,潘熙資深大律師及林承演大律師代表兩名司法覆核申請人,據了解,代表答辯人房委會則是資深大律師余若海。
■記者盧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