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釋什麼?是任意添加任意變動基本法條文中所記載的,美其名曰使之完善,使之沒有漏洞,真的是這樣嗎?如今一片眾口紛紜,莫衷一是,來不及的去簽名擁護稱讚歌頌的那些人,為的是自己的利益和政治前途,要緊緊追隨以表效忠,然而,這些人真的明白這第五次的釋法究竟暴露了什麼?後果會如何?
首先,香港的司法獨立已蕩然不存,香港人一向引以為榮的法治精神也一併陪葬,至今,還搞不清楚所謂的中央,究竟有多少個山頭,那既得利益權力的山頭是否穩如泰山,誰也不敢說,今日的效忠可能成為明日的罪證,今日的是,分分鐘是明日的非,看不出由誰人的口來說,由誰人拍板做出的決定,姑且大膽去押寶吧。
敢怒而不敢言的法律人,或奴性重的,明知是香港法律之內可以解決的事,人大常委硬要越俎代庖,這樣草率快速的釋法,釋無可釋,索性再添加大量化學劑還要違心去贊成,所謂港獨還看不見呢,釋法的毒霧在立冬之後已迷漫香江。
港大法律學院資深教授陳文敏說:這一次人大釋法改埋原有的香港法律,如同架空法院及本港修法程序,損害香港的獨立審判權……如同告訴法院該如何判……大律師公會更一語中的斬釘截鐵評曰「釋法無必要、弊多於利……」但有用嗎?
藉口立法會兩名青政議員的宣誓有問題而要動用人大常委來釋法,給人殺雞用牛刀,小題大作的批評,給人早有此意只是不知何時出手的懷疑,草草率率,一致通過,人大常委變成了舉手機器,此例一開,要釋法要添加陸續有來,香港永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