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瀆職案】
【本報訊】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事後揭發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曾吩咐下屬,驗船時可不依從有關救生衣數目的規例。蘇早前在區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16個月。蘇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並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法官麥偉德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蘇以現金1萬元擔保外出,但不得離開香港,並要交出旅遊證件。
坐監逾4月 輕微消瘦
現年58歲的蘇平治已坐監四個多月,昨日所見外表與入獄前沒有太大分別,只是瘦了一點。他完成保釋手續後離開高院,其間未有回應記者提問。蘇平治於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擔任首席驗船主任期間,吩咐下屬不用依2007年起實施的新例驗船。原審法官指,蘇的指令引致嚴重的潛在危險,傷害公眾對海事處甚至全體公務員的信任,蘇須為其決定承擔後果。
案件編號:CACC186/16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