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於2006年調查一宗懷疑種金詐騙案,從一名公司董事的寓所及辦公室撿走8部電腦,調查8年後因未有證據起訴,終將電腦發還物主。董事指電腦軟件與伺服器已過時不能使用,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律政司追討3.4萬元賠償。審裁官昨指涉案人數眾多,資料複雜,警方調查8年並無不合理之處,故判董事敗訴,並須支付律政司逾1萬元訟費。
董事索償敗訴
申索人為已解散的展灝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葉炳真。他在庭外指,回歸後香港再無法律公義,又稱自己正「告緊佢頂頭上司」,故早已預計會被判敗訴,他更揚言不會付訟費,「你咪告到我破產囉!」
葉炳真於2006年8月除被警方撿走電腦,亦一度被捕扣查,隨後獲准保釋。葉於同年兩度去信警方要求退還電腦,均獲回覆仍在調查中未能發還,至2014年5月才向葉歸還電腦。
審裁官裁決稱,調查的案件屬層壓式推銷案,涉及人數眾多,資料亦相當複雜,取證及分析需時,並需多次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故調查了8年並非不合理。他並指法庭要保護警務人員不會因檢取證物而被物主作出申索,指葉又未能證明電腦價值,故裁定他敗訴。
案件編號:SCTC020148/15
■記者陸羽平、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