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橫死,定掂死 - 林夕

想橫死,定掂死 - 林夕

特首帶領兩司開記者會,解釋人大釋法/修法/加法/改法/變法之合法性/必要性/良性效果。之前罕有地具有並且公開發表個人意志的律政司司長,一直認為宣誓問題可以亦應該交由本港司法系統去解決,如今一如其心中所料,人大按劇本設計演進,大砲打蒼蠅了,記者自然不會放過追問,有主見的司長怎麼看?
像我這等庶民雖不識法,卻也一臉莊重觀賞幫閒的法律專才,如何撐釋法,萬分真誠佩服他們不忌諱口孽的膽識。把關有責的律政司司長又怎麼說呢?袁國強強詞奪理說了一大堆,堅持本港足以解決之後,又再堅持人大解釋權與香港終審權沒矛盾,我沒用,越聽越矛盾,但是法律精英最後放下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判詞:「既已有決定,希望大家以客觀正面態度去考慮此事。」完。明。又是正能量思考法。
既然事與願違,唯有從正面態度看負面事情,落雨打唔成波,明天或者好天呢?聽天由命,就可以像袁司長般,深信今次釋法後,司法仍可保持獨立及專業水平。
像這樣的正能量,我們並不陌生:既然米已成炊,我們吃飽飯就是,反正致癌物無處不在。 既然大閘蟹有二噁英,我們吃小龍蝦就是。
所謂「山不轉路轉,路不轉心轉。」正能樣人都是和稀泥專家,把私人際遇跟眾人命運社會前途,糊弄成一塊爛泥,搞得我以後也不敢再說什麼「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了:心境能改變身處環境的喔。講難聽點,這不是對在毒太陽下中暑的人說:「心靜自然涼」,對擠在劏房裏的豪宅價業主說:「室雅何須大」?
既然人大已有決定,以正面態度考慮此事?真誠地講句,這是在醜惡的現實面前搶先下跪,而投降不保證可以活命。這等於勸人:「這房子是海砂屋豆腐渣,沒事的,正面點看,你可以逃走,長遠點看,人終究一死,何必執着於橫死抑或掂死?」
既成事實,如何正面看待悲慘命運?要不要再莊重地,學仙遊了的鄔維庸勸導港人講句:「既然一定要被人強姦,何不躺下來享受被姦的快慰呢?」假如報警無效,與其叫救命,不如往好處想,閉起眼睛想像與愛人敦倫,敦倫沒扑嘢粗鄙,即如通姦與強姦也可以沒分別,有無感情,是心態問題,強來的會更痛?心靜自然涼,唔搞咁多嘢咪得囉。難道這就是香港最正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