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就不是捐贈啦!」 - 高慧然

「強制就不是捐贈啦!」 - 高慧然

食物及衞生局長高永文日前出席香港移植學會舉辦的器官受贈者感恩大會時表示,當局正就巿民對強制捐贈器官立法方式的意願進行研究,預計今年內完成。
高永文似乎死心不息要在最短時間內就強制捐贈器官立法。動機令人質疑。強制器官捐贈只適合在人權及人身安全得到充份保障的文明國家執行,絕非今日香港。有讀者留言,「強制就不是捐贈啦!」甚認同。
有心要捐贈的人,自然會去登記。但無意捐贈的人,則未必知道怎麼做才能確實保障自己不「被捐贈」。人權國家,首先要做的是確保每一個人的個人意志及權益得到保障,而不是政府暴力侵犯公民意志。
強制與捐贈是性質完全對立的兩件事,或強制,或捐贈,如何「強制捐贈」?強制的「捐贈」仍是強制,政府有甚麼權力強制民眾捐出器官?高永文有必要清晰交代其目的,以釋大眾疑慮。
鄰近地區器官移植「產業」蓬勃發展,加拿大人權律師及美國獨立新聞調查記者的調查報告指出天津中心第一醫院(又稱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曾在「三年間共接待了來自二十多個國家的患者,其中韓國患者達三千多名。」早在2006年,《鳳凰周刊》一篇題為「全球器官移植大調查」的報道便指出「大陸成全球器官移植新興中心」。難道高永文有心追隨鄰近地區,把香港「打造」成另一個器官移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