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已四次釋法,按道理香港人應該見怪不怪,但北京就有這份能耐,第五次釋法仍然充滿嚇人一大跳的「新意」。原來「法」是可以這樣「釋」的。
《基本法》原本是中央和香港人之間的契約,具體規範雙方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各自不能逾越的界線。但經過第五次釋法,《基本法》已經被人大常委會撕爛了、甚或一把火燒光了。香港實質回歸一國一制,北京以後藉着所謂釋法,由第1條釋到第160條,隨時隨地為言論自由設限、為私有產權重新定義,噢,人大常委以為自己是上帝,藉着釋法要鹽有鹽,要光有光,沒有甚麼不可以做。
誇張?一點也不。今次釋法針對《基本法》第104條,這一條,規定議員和各公職人員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所謂依法宣誓,依的是香港特區的法律,有效無效屬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據夏正民法官審訊長毛宣誓的司法覆核稱,議員只要不多不少完整讀完誓詞就可以了。
但現在人大粗暴破壞《基本法》定下的契約,將「一國」大手伸到「兩制」這邊。從此宣誓除了準確、完整,還要真誠、莊重,最慘是所謂準確完整真誠莊重跟的勢必是人大常委而非香港人的標準。而且,除了宣誓當刻受約束,宣誓之後也會被追究違犯誓言。且聽李飛開宗名義強調宣誓要體現政治效忠,就知道北大人要的是兩制接軌,乖乖聽話。
後果如何?取消梁頌恆、游蕙禎以至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所有曾經在宣誓「玩嘢」議員資格不在話下,即使民主黨、公民黨一本正經宣誓的議員,日後亦可被追究言行不符誓言。
建制派在立法會選舉吃敗仗不要緊,透過宣誓又可重奪議席了。這就是釋法奧妙之處:隨便屈機改變遊戲規則。
http://www.facebook.com/hammerout.hk
李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