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法官頒判詞不必等人大

學者:法官頒判詞不必等人大

【本報訊】由特首及律政司長提出的司法覆核案前日審結,法官表明會盡快頒判詞。法律學者張達明認為本案法官不必等人大釋法便可頒判詞,因現時不能揣測釋法內容,或釋法會否影響覆核案,法官只需按庭上證供和陳詞判案,「既然我聽晒(陳詞),點解我唔寫晒(判詞)出嚟」。但據司法機構網頁,周一並沒本宗司法覆核判決。

曾有案件待上級判決才審

前晚、即司法覆核案散庭後,政府獲中央通知,釋法問題已列入人大常委會議程,昨早政府將有關消息通知法庭。
以往本港也試過有下級法庭因應控辯雙方就上級法庭將審理同類案件,要求將案押後,待上級法院有結果才處理。如民間電台涉旺角街頭無牌廣播,其中5人包括黃毓民、劉慧卿和李卓人等上訴至終院獲判得直,其後相關案件的十多名被告案件待該案終院上訴有結果後才審理,終獲控方撤控。
另前英超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因洗黑錢被定罪,上訴至終院,由於控辯雙方得悉終院會處理洗黑錢控罪是否有重叠問題,故所有涉及的洗黑錢案均向法庭申請押後,待終院於今年7月下判詞後才繼續聆訊。
但亦有法庭不理照審,5名Uber司機被控無牌載客,辯方當時質疑發牌規例違《基本法》保障選擇職業自由,同時間上訴庭也審理體雕師涉相同爭拗,惟Uber的主審裁判官並沒待上訴庭判決繼續審案,湊巧判決跟體雕師裁決是同一天。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本港法院是否等候上級法院判決的情況,與今次釋法情況不一樣,不能作比較,指高院法官區慶祥在覆核案審結後至下周一前,有幾日時間寫判詞。
張達明指人大釋法是黑箱作業,屬政治判斷,人大如何釋法、釋法內容為何、對覆核案的議題有否影響都不確定,正常情況下法官不用等釋法,便可為覆核案作判決。
但若人大在高院有判決前釋法,張認為掌握官方釋法內容的政府順理成章會要求向法庭再作陳詞,當然立法會主席、梁頌恆及游蕙禎也可以作同樣要求。至於高院最終判決如何,敗訴方仍有權上訴,但張認為人大會不惜一切達到目的,故釋法後難有上訴空間。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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