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產經紀因兒子文憑試成績欠佳,連環致電學校投訴教學不善,威脅放火燒學校及「攞把刀見一個斬一個」。他在東區法院承認3項恐嚇罪,上月被判一年感化令,但昨向主審裁判官申請推翻答辯,辯稱沒意圖恐嚇,是受大律師誤導才認罪。裁判官解釋其理據未必成立,其間多番遭經紀打斷,不禁怒斥:「我係咪唔可以對你好?係咪要困你入去?」最終指:「算啦你要搞就搞,要坐監又唔使我坐!」
記者:勞東來
被告黃初四(51歲)於今年9月5日犯案,他昨稱因兒子想輕生,激動下致電校方衝口而出。他本不欲認罪,但代表他的大狀指恐嚇罪可判監,不認罪會加刑,他才簽文件認罪;他曾在庭上表明不認罪,惟大狀叫他改口。判刑後,他原打算作罷,但因患病可能命不久矣,故不介意「玩落去」。
官聞言論:Oh my God
裁判官溫紹明指黃的大狀所言屬實,「我唔判你坐監係我好人啫」,而認罪的確可減刑。溫官解釋除故意恐嚇外,罔顧他人感受說出恐嚇字句也算「有意圖」,「正常思想嘅人會唔會認為,話放火燒學校對方唔會驚?」又質疑:「你同一日打三個電話,講三番咁嘅說話,點衝口而出?」溫官警告黃若重新受審後罪成,「判坐監唔好後悔」。
黃多次答非所問兼打斷溫官,溫官揚言將他收柙甚至索取精神科報告。黃說他明明在家,控罪書卻指他在學校恐嚇人,質疑控方提供假口供,溫官仰天興嘆:「Oh my God(我的天)!我開始懷疑你精神有問題,你打電話去吖嘛,咁受恐嚇地點當然係寫學校啦!」
黃辯稱犯案時胡言亂語,他當時爆粗但平日說不出口,溫官反駁:「平時唔殺人嗰啲人,就唔會殺人?」黃又自稱是潮州人「敢做敢當」,溫官指:「好難聽……你嚟推翻認罪,咁叫敢做敢當?」溫官終指他花費唇舌是為黃着想,「你唔領情就算啦」、「有感化令你唔好好咁守,仲要拉埋大律師落水」,將案押後到下月22日再訊,待黃以書面交代理據,及讓大狀回應誤導指控。
案件編號:ESCC28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