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身份入稟 梁特被指嘥公帑

選民身份入稟 梁特被指嘥公帑

【本報訊】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昨日甫陳詞便提出質疑,指梁振英不論以特首還是選民身份提出司法覆核皆不恰當,因梁振英既非新界東、亦非九龍西選區的選民,更不能同時就梁頌恆以及游蕙禎兩人的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卻要用公帑埋單。

梁振英

不屬新東或九西選區

潘熙指出,根據法例,只有律政司司長或者以個人身份才可以針對《立法會條例》第73條,以議員喪失資格為由興訟,梁振英以《基本法》框架下特首這個憲制身份提出訴訟並不適合;至於其個人身份,梁振英並非梁頌恆所屬新界東選區或游蕙禎所屬九龍西選區的選民,潘熙質疑梁振英如何以選民這個人身份入稟,卻要用公帑埋單。
而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聽罷則就此提出反駁,明言對於潘熙大狀的說法感到很驚訝。余若海又強調,行政長官是依據《基本法》第48條行使其職權,特首有義務確保《基本法》以及一國兩制等事宜可以妥當地實行,尤其是次的爭議是關乎到「一國兩制下,兩制應如何運作」。
余若海補充,律政司是根據公義以及公眾利益而入稟,因為今次事情涉及到立法會議員違反憲制責任。余若海又重申,梁頌恆以及游蕙禎二人當日的言行屬於拒絕宣誓,因此理應喪失議員資格。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