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計錯數 被指無主動還差額

破欠計錯數 被指無主動還差額

【本報訊】終審法院今年5月17日裁定勞工處錯誤詮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遣散費特惠金的計算方法,判提請司法覆核的申訴人、富明運輸貨櫃車司機翁志強勝訴,獲發還2.5萬元特惠金。惟破欠基金一直未有主動跟進受損失的僱員,涉款5.4億元,至今年9月才低調接受追溯申請,但有受影響工友本月初獲發還的差額尚欠約8,000元。勞聯質疑基金再計錯數,「一錯再錯,先計錯數,又唔找數」。

涉款5.4億

前富明運輸貨櫃碼頭司機李先生於2011年公司倒閉後,其18年年資獲遣散費約18萬,當時破欠基金沿用錯誤方法,先計算遣散費特惠金,再與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結果李先生不獲發遣散費特惠款項。直至今年5月終審法院判決破欠基金計算錯誤,應先將僱員的遣散費與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後,才再計算特惠金,按李先生個案,應取得5.5萬元特惠金。他9月申請追溯,前日收到支票,只獲發還差額4.7萬元,尚欠8,000元;而破欠基金發出的信件,只列出銀碼,沒交代計算方法,質疑對方計錯。
另一富明司機權哥原只獲6,000元特惠金,兩個月前他申請追溯,前日獲發還差額5.6萬元,但他批評當局沒主動通知受影響工友。
協助工友的勞聯近月收到51宗求助。勞聯社會事務主任譚金蓮估計有逾萬宗受影響個案;本身是破欠基金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潘兆平透露,破欠基金曾估算司法覆核敗訴,涉及的差額追討約5.4億元。他指基金仍有43億盈餘,足夠應付,而追討個案也不應受民事訟訴6年期限制。勞聯財務主任周小松促政府主動發還差額,並加強宣傳。他指過往申請過破欠的工友,如早年八佰伴結業,到近年電器連銷店德爾斯倒閉等,都可追討差額。勞工處表示,至今收到500多宗申索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金差額的個案,已向38名申索人支付有關差額,涉款約150萬元。破欠基金委員會按每宗申索個案情況及申索人提供的有關資料處理。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