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鍾祖康在fb上說:「一個在法治水平居於全球榜末的法盲大國,居然為香港這個法治之區釋法,就如一隻豬強迫一隻馬騮跟自己學爬樹那樣吧。」
是基於印象的感性說法,還是有些根據?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每年都公佈「法治指數」(Rule of Law Index),該指數涵蓋八個項目,其中「秩序與安全」與警務工作有關,香港警務處每年都引錄。香港的法治指數排名一向位於前列,而中國的排名就多居末尾。今年10月公佈的2016年法治排名,在世界113個國家和地區中,香港排名第16,中國就排名80,遠低於平均值,更比去年下跌9位。
實際上,給中國法治排名並不恰當,因為中國根本沒有法治,即沒有「法的統治」(Rule of Law),中國領導人一直說的是「依法治國」,意思就是Rule by Law。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說過,法院工作要「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在Rule of Law的地區,法院對甚麼黨的事業、人民利益都根本不須考慮,沒有至不至上,審案只根據憲法法律和案例作裁決。
中國實行的不是法治,而只是用法律作工具,去貫徹執政黨因時制宜、因地制宜的施政。要推行甚麼政策,就通過一條法律作根據。長期來,中共強調要實行的是「法制」而不是「法治」。實行法制已是較好的情況了,許多時候是連制定一條法律這個步驟都嫌礙事,索性就是領導人拍拍腦袋說了算。甚麼時候換一個領導人,或同一領導人改了主意,政策就會有180度的大變。所以老百姓有一個順口溜:「共產黨,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幾年前有一個被大陸人稱為「史上最牛的判決」,是中國式法制的經典。2012年6月,一樁纏訟八年的貴州省六盤水市某煤礦所有權的民事訴訟,經兩次審判已裁決原告方勝訴。本來訟事已了結。誰料在沒有任何人提出上訴的情形下,六盤水市中級法院自己宣佈要啟動重審程序,並把煤礦所有權判歸在八年訴訟中從未出現過的案外人山東省山亭區桑村鎮政府所有。法院院長說,市裏三位領導「有指示,我只能照辦」。
今年香港市民桂民海在大陸電視台露面,為他12年前已經審結的車禍案件懺悔,啟動重審呼之欲出。中共的司法沒有最牛,只有更牛。
《基本法》訂明香港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85條規定,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香港過去十九年,新聞自由、公務員中立、符合市民期望的立法、廉署的公正、政府服務市民的傳統,都被中共的介入,弄得面目全非了,但何以國際社會仍然認為香港基本上沒有變呢?就是因為司法獨立。司法獨立和被看得到的公正,是香港社會穩定的基石。以人大釋法來干涉香港法院審判,獨立司法權受踐踏後,那就是香港最後一道防線也失守了。發展下去會如何?可參考六盤水市的「史上最牛的判決」。
香港人怎麼可以好像沒事發生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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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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