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釋法早於裁決 法庭須考慮

倘釋法早於裁決 法庭須考慮

【本報訊】法庭昨宣佈押後裁決青政兩名議員的宣誓司法覆核案,法官稱會盡快頒判詞,惟早前特首梁振英卻突聲言不排除以人大釋法處理案件,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現階段情況尷尬,「要視乎個官係咪喺釋法前有裁決」。他指,若中央在法庭有裁決前提出釋法,情況將變得複雜,「一日未判,就先有釋法嘅話,相信法庭喺裁決時要考慮,釋法對控辯雙方有乜影響」。

張達明:人大插手變複雜

假如中央在法庭有裁決後才宣佈釋法結果,案件亦存在未知之數,「坦白講,未試過咁嘅情況,釋法會唔會影響控辯雙方提出上訴呢?所以都係要睇番釋法內容,先知係咪有機會影響官司」。張續指,原先事件只需交法庭處理,一旦中央插手,不單令案件複雜更干預本港法治,形容釋法是「最差嘅情況」。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指,中央提出釋法的消息為案件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法庭會唔會開庭畀雙方律師就釋法再作陳詞?抑或重新聽審過個案件?但個結果會點我真係好難講」。他質疑中央在此時提出釋法的動機,更批評舉動只會打擊本港法治,「仲要喺司法階段進行中提出,都唔知點好」。
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狀戴啟思散庭後被問及一旦人大釋法,案件會如何發展?他笑指不清楚,過往未曾經歷相關情況。記者追問若人大在法庭頒佈裁決前釋法,法庭是否應開庭讓雙方大狀就釋法條文重新呈交陳詞,他僅回應:「I don't know, probably.」
戴啟思指一般而言,就宣誓事宜釋法只會削弱立法會權利,往後所有立法會事務均要訴諸法庭,導致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權利失衡。
■記者紀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