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3歲老翁因六旬親妹擅自出售大陸祖屋,趁親妹由深圳來港參加婚宴,在酒店門外以報紙包裹的菜刀從後劈她的頭,妹夫護妻時亦遭殃。
官稱會判監
老翁昨在區院承認蓄意傷人及傷人罪,求情時解釋因他認為妹妹做錯事,故在親戚面前教訓她,但並非要取其性命;女兒指他應是近年中風後產生極端思想和行為,惟家人沒及早察覺。
被告陳寶紅沒有案底,他稱向來為子女樹立榜樣,現為犯案感慚愧。法官游德康指毫無疑問會判被告入獄,刑期不會短,但他看到被告有悔意,認同他向來是好人和好市民,犯案是一反常態。法官索閱心理專家報告,以了解被告的心理狀況及防止他再犯,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
案發於今年8月1日傍晚,被告妹妹陳鳳金和丈夫陳金澤抵達金鐘的JW萬豪酒店正門,出席姪女的女兒婚宴。被告突用報紙包住的菜刀斬女事主,女事主頭骨骨折流血,被告再揮刀時,女事主丈夫伸手阻擋割傷拇指。保安員喝止被告,被告便離開,不久後被警員拘捕。被告警誡下稱妹妹賣了亡母留下的祖屋,完全沒問他意見,因此施襲;他無意傷害妹夫,因他沒參與賣屋。
案件編號:DCCC845/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