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特查實真係前無古人,除咗從來無人以特首身份就立法會主席嘅裁決提司法覆核,亦從無特首向傳媒出律師信。5年前嘅今日,仲係備選中嘅梁振英就開咗呢個先例。
5年前呢段時間,《成報》以頭版報道明天更好基金行政總裁鄧淑德,係梁振英「關係密切的紅顏知己」,又指女方擬為梁瞓身助選。指報道失實嘅梁振英當年今日話徵詢法律意見後草擬好律師信,準備日內發出,佢仲話「唔想動不動告人,更唔想動不動告傳媒,但呢件事已傷到一個完全無辜的女性」。
而話唔想動不動告傳媒嘅佢,結果當選唔夠一年,2013年2月就出律師信畀當時為《信報》特約評論員、指CY涉黑嘅練乙錚、今年9月又出律師信畀《蘋果》話阻礙佢連任。八方覺得「唔想動不動」呢五粒字,都幾諷刺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