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忠心,求連任,梁振英盡地一煲。
不立法,便釋法,廿三條事在必行。
立法是自盡、釋法是凌遲,不論最後用甚麼方法來處理廿三條,香港人也必會死得不甘心,這也是梁振英最樂見的反應,因為若非臻此不能顯示他對中央的自願犧牲以換取中央的絕對信任。
梁游引起的宣誓風波,是讓梁振英展示他絕對忠誠的最佳機會,他明知司法覆核必定會一石激起千層浪,仍以個人身份提出,還要放棄赴京,明言須留港部署和跟進法院審理案件,且事先高調宣佈不排除可能釋法,務求令全港都關注法庭的判決及他進一步行動。
在法院開庭前特首發表釋法言論,連謝偉俊也承認是有政治原因,湯家驊直指是向法官施壓,由此可見這次宣誓風波的無私顯見私目的與本質。
梁振英的釋法宣言一出,連建制派也不敢輕言瞓身支持,惟港大陳弘毅教授不認為對法庭構成壓力,實情是否及為何如此,還有待陳教授進一步解釋,除內地的法學專家肯聲援梁振英及陳弘毅(若他能堅持到底),特首還有甚麼同路人,由這次釋法辯論應可看到。
陳弘毅認為《基本法》的條文一定有釋法空間,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說法,也永遠立於不敗之地,因為政治一定正確。但釋法為甚麼要提出、應在何時及以何方式提出,卻不是如這次宣誓風波一樣,完全置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政府內部(特首與律政司)的分工於不顧。
曾鈺成在他的專欄中詳細交代他任立法會主席時准許黃毓民再次宣誓的原因及跟進方法,除了間接給梁君彥一記耳光,更強調當年根本沒有人利用司法覆核挑戰他的決定;曾鈺成指桑罵槐,真正想說的是今天只有梁振英一人想藉此無風三尺浪而已。
都說曾鈺成是棉裏針,梁振英一向自以為是青鋒劍,可憐的是香港人只能兩害取其輕。
經此一役,香港人可以看得更加清楚:日後必會有更多的梁頌恆游蕙禎出現,在立法會內外挑戰建制及中央,不論他們是神是鬼;梁振英倘若連任,他的青鋒劍不單可以即時置對手於死地,更不愁沒有出鞘機會,香港的反對聲音不論是來自傳媒界、司法界、教育界……都可能隨時見血封喉。
梁振英在此之前,透過馮煒光等人數算他的四年政績,有人認為這些文章只以中央為讀者,港人根本不屑一顧;其實梁振英一定有另一套不可公開的對中央的服務承諾,而這也是他述職及能否連任的最大依據,而廿三條立法一定是承諾的最重要一項,亦是梁振英必須交代進度的首要工作;能否把釋法變立法,任何特首候選人若要取得中央同意放行,都要回答這個問題,梁振英看似是為自己設限,其實也同時為其他人設限,這將是他在爭取連任戰中自以為最高明之處。
周信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