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怨婦為了證明自己不是「一個女人」、「一個小婦人」,立志做特首。並揚言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興趣。
為錢去做事的人很可怕,因為他們為利益隨時改變觀點和立場。利之所在,甚麼都可以出賣。但是,為了「證明自己」,為了「爭氣」,為了「跟人較勁」而去做事的人更加可怕,這種人,到了最後,不是跟別人較勁,而是跟自己較勁,永無休止,永無底線,永不滿足,不知疲倦,無限亢奮,比任何人更決絕,更狠辣,更不擇手段,更冷酷無情……「為了證明自己」是一道魔咒,因為永遠證明不了,所以永遠停不下來。
還有為興趣的,有些人自以為清高,喜歡說「我返工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興趣」。個人興趣無限廣泛,但是,為興趣而做任何事,不見得就是高尚的,林過雲雨夜出動,尋覓獵物,也是為了滿足興趣。一個人,為滿足自己的興趣承受任何代價,那是他個人的事。但是,若一個人為了滿足個人興趣,而要不相干的人,甚至整個社會付出代價,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當一個怨婦的興趣是滿足個人權力欲與虛榮心,而不是為了承擔社會責任,為了政治理念與抱負,那麼,這個怨婦怨氣之重,足以壓垮一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