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對的士業界在車內錄影有戒心,推動計劃的組織則信心爆棚,自詡「警方好鍾意我哋個系統」,認為系統同時監控司機和乘客,對雙方皆有保障。
推動的士發展聯會委員李超凡解釋,過往對的士的投訴有一半因乘客而起,認為以取證而言,監控對雙方都利,片段亦只限警方監視下開啟,司機無法干擾。他更指監視系統解像度高,「(警方)情報科、交通科成日嚟攞我哋部機去研究」。
私隱專員明言不支持
私隱專員黃繼兒早前表明,公署作為調查機構,不會支持有關做法;私隱署亦指出,若攝錄並儲存聲畫,而且作識別身份之用,便屬於「收集個人資料」本質上已侵犯私隱,受法例規管。
不過,的士業界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及公署收到投訴時,可否作出譴責或刑事檢控,公署僅稱按實際操作而定,不評論個別情況,只強調應交由乘客掌控自己的個人資料。
運輸署指出,在不影響車輛結構及行車安全的前提下,安裝車內監控鏡頭毋須申請。
■記者伍嘉豪、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