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豁免中銀香港(2388)新任公司秘書在未獲得相關公司秘書資格及經驗下接任,遭質疑開壞先例。交易所發言人昨澄清,指有關評論誤解了上市規則要求。
澄清羅楠獲專業人士協助
中銀上周任命來自出身母公司中國銀行(3988)高層的羅楠為新任公司秘書。羅楠未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要求的資格,但會由合資格職員曾美娟協助履行職責,故獲豁免。
《南華早報》專欄作家任美貞上周五就此炮轟聯交所開壞先例。不過中銀香港於香港植根已久,分行、董事局成員均以香港為主,港交所不應給予豁免,以免開壞先例。交易所發言人昨解釋,考慮公司秘書人選,除香港專業資格外,亦會考慮該人任職上市公司的年期及角色、在其他司法權區的專業資格等因素;此原則適用於所有香港上市公司。
發言人續指,羅楠加入中行已20年,有份參與中銀香港上市時,曾任中行董事會秘書處主管,亦熟悉上海交易所規則,並會由香港專業人士協助履行職責,故豁免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