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專題】
重手執法成今年新常態!除上周瑞銀自爆遭證監會調查保薦新股失當,事實上被勒令停牌公司亦在今年創十年新高,反映證監會、聯交所處理問題股仍存分歧!分析認為顯示兩機構分別進行調查,時欠協調,趨勢增加亦不尋常,炮轟對復牌後追入的小股東不公平。
記者:黃翹恩 石永樂
公司除可根據自身需要(如即將宣佈股價敏感消息)申請停牌之外,若其招股書、通告等載有虛假或誤導性資料,證監會可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8(1)條勒令其停牌,以維持市場公平有序,被形容為「尚方寶劍」。相比因為財困、公眾持股量不足而停牌的公司,被證監會勒令停牌的公司復牌機會甚微。
近年較多垃圾股
統計過去10年,共有11股被勒令停牌,全數依然停賽,單計今年已佔去4間。其中瑞金礦業(246)被證監勒令停牌的前夕,一口氣發出3年中期報告、完成內控審計報告等,原甚有獲聯交所復牌迹象。中國光纖(3777)、桑德國際(967)皆曾被沽空機構指控其誇大盈利,澄清後先獲聯交所允許復牌,證監會再出手勒令其停牌,儼如以「國家機密」為由,拒交財務數據的中國高精密(591)翻版。另外國家聯合資源(254)亦於今年8月被勒令停牌。
證監會出手叫停的次數創新高,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與近年較多「垃圾股」上市有關,加上「做足功課」的沽空報告湧現,容易觸發當局介入調查,又由於兩機構調查機制不同,而且涉及保密調查,未必時時互相通報調查進度。
證監聯交所欠協調
有問題股份不乏在內地經營業務,從事企業法證調查的致同諮詢合夥人湯飆則指,證監會與內地監管機構素有聯繫,若從內地取得證據,「時機成熟」就會出手,力求復牌須分別滿足兩機構的要求,湯飆形容,證監會的復牌條件,不似聯交所般標準化。
有投行人士直言,以為中國高精密是個別例子,但同樣事情今年接連發生,反映不再是「證監會與聯交所不和咁簡單」,情況並不正常。他觀察到近年聯交所傾向盡量讓公司復牌,不排除該所為「做多啲生意(多隻公司復牌,多隻股票買賣)」而放行公司復牌。
曾於聯交所上市科工作的人士明言,「投資者可能見到聯交所都批准復牌,認為公司已無問題而買入」,但不久竟再被證監會勒令停牌,對有關投資者極不公平。
復牌、停牌決定前後矛盾,是否代表兩機構執法時欠缺溝通?聯交所發言人表示,聯交所有既定處理程序與規則處理復牌要求,若根據當時所有可得的資料,得悉停牌原因或涉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管轄範圍,聯交所會在考慮證監會的意見後才准許。惟證監會有權根據他們最新已掌握的線索,勒令已獲准復牌的公司再度停牌。證監會發言人對此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