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的50歲地盤工今年3月在葵興一家酒樓內推跌年近九旬婆婆,搶去對方裝有500元的斜孭袋,遭閉路電視拍下,片段在網上瘋傳。他本周一在區院承認搶劫罪,辯稱因視力差而誤撞婆婆,順手取去手袋為支付母親醫藥費。法官昨判刑指此案最嚴重因素是婆婆已達89歲高齡,被告行為很容易對她造成永久傷害,甚至死亡,判他入獄33個月。
記者:楊思雅
被告陳志堅(50歲)於今年2月因襲擊傷人而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由於他在緩刑期間干犯本案,判刑由本來的32個月加至33個月。
官斥財困非犯案藉口
法官指被告雖沒持械行劫,但搶劫本身是嚴重罪行,財困更非犯案藉口,而案中最嚴重的因素是事主已達89歲高齡,批評他將一名89歲婆婆推跌,很容易對她造成永久傷害,甚至死亡,幸好婆婆沒嚴重受傷,只損失現金500元。
案情指事主朱華貞於今年3月26日,在葵興邨葵興商場的花園金閣酒家用膳後準備經走廊離開時,被告突然用雙手推她左臂,她失去平衡向後倒地,背部及後腦着地。被告扯走婆婆的斜孭袋後逃去,該袋後來在商場男廁尋獲,袋內500元現金不翼而飛。
警員當天在石籬(二)邨一大廈梯間截獲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撞人及撿去手袋,看看有沒有錢用來支付母親的醫藥費。
被告早前求情指搶劫非早有預謀,當時正向債仔「阿B」追債,遭在走廊的朱婆婆阻擋去路,加上案發前曾服食冰毒及視力差,不知撞到的是一位婆婆,但承認出於貪心而順手取去婆婆的手袋。已離婚的被告與七旬母同住,母子皆要依靠綜援過活。
本案原定本周一開審,但被告改口認罪,而被推跌的朱婆婆當天在家人陪同下到庭等候作供。家人透露婆婆事發後頭部被撞至腫起,腰骨亦歪了,現時步行較遠路程要拿枴杖或坐輪椅。
案件編號:DCCC488/16